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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服务投诉公示
时间:2017年10月14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丹阳市人民医院服务投诉公示
一、我院实行“首诉负责制”,如您对我院服务不满意,可以向医疗服务部及相关科室直接投诉。
二、我院投诉管理部门为医疗服务部。当事科室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人可以到医疗服务部投诉,地址:门诊一楼大厅西南角。
三、医疗服务部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现场投诉接待时间为07:30—11:30,14:00—17:00,电话投诉时间:24小时。
五、我院在门诊大厅、住院部、丹阳翼网设立院长信箱,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六、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不得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医院投诉电话:87120120 
卫计委投诉电话:86524158
市政府投诉电话:12345
市医保中心投诉电话:8657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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