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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门诊收费处服务规范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丹阳市人民医院门诊收费处服务规范
 
基本要求:首接负责,有问必答,尊重选择,准确收挂,唱收唱付,告之去向,主动沟通,服务到位。
优 质 服 务 要 求
1. 着装规范,仪表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 备足零钱,不拒收大面额钞票或小面额钱币。
4.公开常用项目收费标准,准确收费。
5.熟悉物价及医保方面的政策,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
6.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经手现金,唱收唱付。
7.不在接待病人时打私人电话或闲谈说笑。
8.发现排长队,主动增开窗口或增加人员。
9.耐心指导病人使用自助服务机挂号、缴费。
10.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服 务 敬 语
1.“对不起,今天比较忙,您别急,很快就会轮到您的。”
2.“您好,请问您预约的什么科?”
3.“这是您的缴费收据和您的钱,请收好。”
4.“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5.“谢谢您的配合。您走好。”
 

服 务 忌 语
1.“快一点,你究竟来干什么的。”
2.“没零钱,自己去换。”
3.“钱不够,回家拿钱去。”
4.“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5.“ 这是电脑的问题,我也没办法。”
6“你自己约错的号,怪谁。”
 

                          服 务 承 诺
1.军人、烈属、残疾人、离休老干部、优抚对象优先(请出示相关凭证)。
2. 实行取号、划价、收费一次性服务。
3.. 提供病人费用明细清单。
4.. 提供医保、农保等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511-86553078
工作时间:上午 7:30-11:30;下午(夏季)14:00-17:30 (其他季节)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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