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江苏省《关于实行妇幼健康分级服务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丹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不再提供孕产妇建册和产后访视服务。丹阳市境内孕产妇建册和产后访视职能统一由18家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各建册机构服务范围见附表)。
我市广大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在确认怀孕后,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尽早在孕13周前到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并领取《丹阳市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服务券》,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建册后,医疗机构将为孕产妇建立详细的电子健康档案以确保在全市其他助产机构产检、分娩时能信息同步。我院将继续为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服务。
咨询电话:
丹阳市人民医院:86553071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6505770
卫健委公卫科:86910810
各建册机构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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