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反腐倡廉及行风建设要求,按照我院《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商来访和接待制度》,特公告如下:
1.业务接待范围 :新药、专科用药、医用耗材信息介绍;药品、医用耗材中标情况以及产品规格/供货价格调整信息介绍;安排学术讲座以及其它与合理用药、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有关的业务内容。
2.供应商来访和接待具体要求:
(1)供应商在来访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洽谈内容不得超出业务接待范围。
(2)接待时间:每周四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于每周三前进行电话预约。
(3)接待地点:门诊楼5楼第三会议室。
(4)预约电话:药学部:0511-86587120 采购中心:0511-86908113
3.医院效能办负责供应商来访和接待工作,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丹阳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