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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最新规定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各位产妇及家属: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尽量减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人员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即日起,我院的出院产妇或家属如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人必须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到医院门诊5楼医务部打通行申请后,方可进入9号楼6楼产房办理。(注:在院产妇及家属可正常办理)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511-86553401

       0511-8655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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