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要求 |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衣着端庄,文明服务。 2.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4.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
服务敬语 |
1.“对不起,您欠费了,请至住院收费处交完费再来取药。” 2.“您的药数量很多,请您稍等片刻。” 3.“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您的出生日期是什么时候?请您告诉我们以便我们核对处方。” 4.“请把您的药放在在阴凉处保管。” 5.“请您依次排队等候。” 6.“请问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7.“请您不要大声喧哗。” |
服务忌语 |
1.“怎么还没交费就来取药,去交费!” 2.“我们下班了,下次再来吧。” 3.“这不归我们管。” 4.“我们不知道,去问医生。” |
服务流程 |
1.由医生开具处方——住院帐单不欠费的病人直接到中心药房窗口依次排队取药 2.由医生开具处方——住院帐单欠费的病人请先到住院收费处缴费——到中心药房窗口依次排队取药 3.温馨提示:离开窗口前请当面核对药品并妥善保管 |
服务承诺 |
1.优先为离休人员、军人、烈属、残疾人取药(凭相关证件)。 2.取药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4.执行首问负责制,不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5.主动向病人清晰交待药物的用法用量。 联系电话:0511-86553051 工作时间:上午 7:30-11:30;下午(夏季)14:00-17:30 (其他季节)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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