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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行风廉政建设 十项承诺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规定。
三、坚持依法执业,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和治疗,不损害患者利益。
四、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急诊抢救及时,危重患者做到“两先、两后”(先抢救,后挂号,先住院,后办手续)。
六、尊重老人,文明服务,态度友善,用老年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耐心为老年患者提供周到的服务。
七、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亮身份、亮职责、亮流程,亮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实行医疗项目、常用药品的收费价格公示制,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九、对待患者一视同仁,热情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十、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院外行风监督员、意见箱、院长信箱、投诉电话、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多种途径征集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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