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时)上午07:30—11:30,下午13:30—17:00
(夏令时)上午07:30—11:30,下午14:00—17:30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 正文

我院与各医药公司签订合理用药协议
时间:2013-01-31    点击数: 次    字体: 

加强 行风建设,确保合理用药

我院 与各医药公司签订合理用药协议

 

11 月 20 日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药品经营秩序,防止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我院组织各医药供应商召开了合理用药专题会议,双方签订了合理用药协议书。

协议规定,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遵守《 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药政法规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药公司提供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并且保证包装和运输符合有关规定。协议还规定,医药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到医院促销药品,并且有义务协助医生保障患者合理用药。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药物应用管理,促进药物合理使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及镇江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制定了《丹阳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落实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监测检测评估、定期处方点评等一系列措施,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其中,定期对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制度,将对点评存在问题的前三名,采取警告、暂时停药、清除该药品等举措,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兴隆苑结对共建
下一篇:2012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