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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女职工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流程
时间:2023-08-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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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生育保险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条件的对象:
丹阳市职工生育保险连续不中断交费满10个月且是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女性职工,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时做生育备案登记。
2.办理生育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生育登记时,工作人员需审核一孩、二孩或三孩相对应的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证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作生育登记,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系统操作流程:
镇江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业务基础→个人待遇管理→个人待遇申报审批管理→生育登记→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新增。
必填项:医疗机构信息:丹阳市***医院
联系电话:*****
生育登记类别:产前检查
生育待遇申报人类别:参保本人
开始时间:预产期前1-3个月
结束日期:预产期后1年内
参保女职工出院结账时,通过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分娩住院医疗费用(顺产定额3100元、剖宫产定额4800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可报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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