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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特殊区域维保(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5-05-12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特殊区域维保(维修)服务
2.预算:23.055万元
3.项目内部编号:DRY-CG-202502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需求。
★1.9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1)提供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原件的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复印件,盖公章。
3)本项目需于投标前进行现场勘察,有疑问与采购人代表及时沟通(现场勘察联系人:徐工,电话:13626261000),现场勘察确认函与投标文件封装于同一档案袋内,未能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维保范围
供应室、血透室、ICU、产房、新生儿病房、中心实验室净化空调系统、医用气体、热泵系统、UPS系统等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1.新风机组部分:
新风机房维修维保:供应室1台新风机组、6台排风机;血透室1台新风机组、10台排风机;ICU 2台新风机组、7台排风机;产房及新生儿病房1台新风机组、13台排风机;中心实验室1套净化机组(PCR实验室系统);内镜中心吊装式等离子空气净化新风机1台。
2.空调系统部分:
1)“维克”风冷热泵1台。
2)净化系统自控箱。
3.应急电源部分:
1)4台爱克赛UPS。
2)UPS输出端至配电箱之间线路。
4.吊塔、门禁系统及电动门系统部分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保:
1)血透室       7 扇电动门。 
2)ICU          13 扇电动门、30 台吊桥。
3)产房         7 扇电动门、5 台吊塔。
4)新生儿病房    1扇电动门、21 台吊桥。
5)心内科CCU病房 1扇电动门、6 台吊塔。
四、维保内容
1)对特殊区域部分所有机械传动部份进行检查调整、保养、维修。
2)对强电部分及其负载设备性能进行全面的检查、调整、维修。
3)对弱电部分检查、调整、维修。
4)对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执行器、仪器仪表、自控系统进行检查、调整、维修。
5)对净化系统区域中的设备和配件,如:风机、风管、风阀、防火阀、连接器、过滤器、水管、水阀、初、中效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减震器、加湿器、静压箱等进行检查、调整、维修。
6)对水管、气管、风管、医用气体管道、蒸汽管道及其附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7)对墙板、墙面、地材、吊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8)UPS主机巡检、配套电池检测、放电试验(1次/半年)与维修。
9)“维克”风冷热泵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10)维保区域系统零星技术服务。
五、维保服务标准
1.全年对系统内的报修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以采购人指定负责人的电话或传真为准。
2.每月现场服务不少于二天,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维护维修记录交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每月对新风系统部分、负压净化系统(包含热泵系统)进行巡检、维修维护。
4.每月对维保区域内四台UPS应急电源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主机性能检查,对其配套的电池进行冲、放电试验(1次/半年)及其性能检查,出具检测报告。当检测结果显示电池无法满足正常使用时,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电池由采购人提供)。
六、考核要求(考核表见附件1-6)
1.考核由新风系统部分、空调系统部分、UPS应急电源与吊塔及电动门系统部分共同构成,当月考核分 ≥93分为合格。
1)采购人(总务科及使用科室)对照《特殊区域系统维护保修质量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
2)空调系统部分与UPS部分按期巡检,故障及时维修,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到正常使用,扣除当月维保费。全年出现两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月度考核分<93分且连续出现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全年累计出现3次考核分≤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七、商务要求(见附件)
八.评分细则(见附件)
九、
报名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丹阳市西二环路教育印刷厂三楼);
3.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联系电话:0511-86553123、15189172512。
4.开标时间:医院通知
5.开标地点:院内会议室
6.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开标时提供(格式参见第二部分)。
附件:/uploadfile/2025/0512/202505121043332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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