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牙椅用水净化器采购项目
2.预算:2.53万元
3.项目内部编号:DRY-CG-2025072
4.采购方式:询价
5.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无)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
1 |
牙椅用水净化器 |
DUWS-S1 L |
套 |
11 |
不限 |
四、技术要求
1.可用年限:≥ 1年,1年内出现检测不合格免费更换,维保期重新计算。
2.电源:无
3.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 /纯净水
4.安装方式:快插接口
5.适用水温:5~38℃
6.产品尺寸:约270*50*50mm
7.适用水压:≤0.45MPa
8.毛重:约560g
A)碘树脂含量:100%
9.出水水质:符合各地口腔医疗单位口腔用水标准(菌落总数小于100cfu/mL);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滤芯扩容:不支持
五、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名及开标
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丹阳市西二环路教育印刷厂三楼);
3.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联系电话:0511-86553123、15189172512。
4. 报名递交材料: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 开标时间:医院通知
6. 开标地点:院内会议室
7.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开标时提供(格式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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