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
2.服务期:3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
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8.1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8.2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气体/液态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及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1.8.3 投标人应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承运单位的,应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运单位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内容:
1. 质量要求:纯度≥99.5%,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要求。
2. 预计采购量:1590吨。
四、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在接到院方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品送达(能通过远程监测装置观察储罐余量,保证1-2天的余量提前计划送货),紧急(断供/事故)≤12小时。
2 投标人配置该项目送货车辆通行证应符合丹阳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确保按院方要求送至需求地点,运输车辆必须是专用低温液氧槽车(定期检验)。
3 投标人需具备24小时随叫随到的应急能力,能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用气供给相关技术保障和服务。
4 中标人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5 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投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由招标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到货接收货物流程按院方管理流程执行,中标人应义务配合完成。
五、报价要求
1.报总价。
2.分项报价。
3.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总价相同。
六、材料递交要求
1.提供以下资料并完整封装。
1)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
3)项目总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2.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2)递交地点:丹阳市教育印刷厂三楼(丹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联系人:杨先生;
4)联系电话:0511-86553123 15189172512。
附件:
丹阳市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