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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特殊病种限价实施办法及流程
时间:2014年11月12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农保特殊病种限价实施办法及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保患者负担,根据市政府要求,我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现实行农保特殊病种限价政策。
一、救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人员范围:参加丹阳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
2. 治疗范围:在我院住院治疗
3. 病种范围:第一诊断为①肺癌②食管癌③胃癌④结肠癌⑤直肠癌 ⑥脑梗死 ⑦乳腺癌 ⑧宫颈癌。
 4. 病情要求:可采取全程规范化治疗。
二、救助内容:按病种定额或限价收费。
1. 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采取手术治疗的,患者只承担定额的30%,农保报销70%;
2. 化疗、放疗、脑梗死非手术治疗的,患者只承担实际费用(限价内)的30%,农保报销实际费用的70%。
三、具体流程
1.病人入院后,由专科主任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符合救治要求。
2.符合救治要求的,床位医生与患者签订“重大疾病救治专项协议”。
3.住院收费处接到病区报送的“审批表”后,对患者开通“重大疾病”通道,出院按“重大疾病”类别进行结算。
4.如治疗过程中患者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区填写“撤销审批表”,我院医保科报送市合管办审批,由床位医生告知患者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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