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时)上午07:30—11:30,下午13:30—17:00
(夏令时)上午07:30—11:30,下午14:00—17:30
首页 > 党务公开 > 党风行风廉政建设 > 正文

丹阳市人民医院优质服务文明公约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全院职工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为已任,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的疾苦而尽心尽力。
    二、患者至上,热情服务,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三、文明行医,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对病人有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四、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加强修养,严于律已,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五、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秘,实行保护性医疗。
    六、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七、开拓进取,钻研技术,博采众长,精益求精。严谨求实,奋发进取,不断吸取新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工牌,应着装整齐,仪表大方。
    九、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爱护仪器设备及公共财物。
    十一、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相关热词搜索:丹阳市 公约 优质服务

上一篇:丹阳市人民医院便民服务项目
下一篇:丹阳市人民医院十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