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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液氧站维保采购项目价格调研公告
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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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液氧站维保采购项目;
2.服务期:3年。
(二)维保内容
1.液氧站相关设备设施。
2.设备参数
(仅供参考,以实地勘察为准,中标后不得以数量、种类、型号等差异要求增加服务费)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低温液化气体贮罐
VIT-5-2088/16
只
2
2
空温式汽化器
VAO-1000-25
只
2
3
空温式汽化器
VAO-200
只
2
备用
4
液氧远程监测系统
套
1
5
管道阀门等附属配件
(三)维保要求
1.中标人负责为院内液氧站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维保工作中产生的人工费、车旅费等由中标人承担,产生的材料费由院方承担,更换下来的部件归院方所有。
2.每月对液氧站内所有设备进行1次现场检查,并向院方提交巡检报告,如检查中发现隐患须在巡检报告上注明,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压力表和安全阀定期送检并及时更换,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4.接到故障报修,2小时内中标人到场,故障未排除前或未能有效开展应急供氧前不得离开医院。
5.向院方提供易损件清单,便于院方备货。
6.合同期内,院方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管。当院方经电话或书面致函通知后,中标人仍不进场维保或虽在要求的时间内进场维保,但在维保过程中因维保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修复,院方有权委托中标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保,所发生的人工费、车旅费等由中标人承担,并须承担违约金1000元。
7.维保工作中如需更换材料,由中标人提供材料品牌、型号及规格,院方采购。如遇急修或院方无法及时提供材料,则由中标人购买,院方按实审计结算;中标人对提供的零配件(>1000元)作质量担保,质保期1年(安装调试合格起计时,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质量担保之列)。
8.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不继续合作,院方应确保届满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确保院方液氧站保养工作已有效开展后方可撤离,对延续期间产生的费用,院方按原合同服务费标准予以结算。
9.院方应为中标人进行全面保养、维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例如:向中标人及时提供设备故障信息,必要的操作空间、时间及必要的设施等。
10.维保中所使用到的水、电、气,费用由院方承担。
11.安全责任:整个维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与院方无涉。
(四)考核要求(见附件1)
1.考核每月1次,对维保服务规范与质量进行考核。
2.当月考核分 ≥90分为合格。
3.月度考核分<90分且连续出现3次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全年累计出现3次考核分≤80分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服务费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六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考核分≥90分的,院方全额支付,考核分<90分的,每下降一分扣除年维保费的1%。
二、报价及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总价(见附件2)。
(二)材料封装要求
1.提供以下资料并完整封装。
1)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
3)项目总报价表(见附件2);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5)。
(三)
材料
递交要求
1)递交时间:2025年 3月18日至2025年 3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递交地点:丹阳市教育印刷厂三楼(丹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1-86553123 15189172512。
(四)本项目咨询电话:
15051126202。
附件:丹阳市人民医院液氧站维保采购项目价格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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