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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特殊区域净化维保采购项目市场价格调研公告
时间:2025-03-20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特殊区域净化维保项目,中标人负责为院方特殊区域提供全方位的净化维修保养服务,维保工作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产生的维修材料费由院方承担,更换下来的配件归院方所有。
2.维保服务期: 三 年。

(二)维保范围

供应室、血透室、ICU、产房新生儿病房、中心实验室净化空调系统、医用气体、热泵系统、UPS系统等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1.新风机组部分:
新风机房维修维保:供应室1台新风机组,6台排风机;血透室1台新风机组,10台排风机;ICU 2台新风机组,7台排风机;产房及新生儿病房1台新风机组,13台排风机;中心实验室1套净化机组(PCR实验室系统)。
 
2.空调系统部分:
1)“维克”风冷热泵。
2)净化系统自控箱。
 
3.应急电源部分:
1)4台爱克赛UPS。
2)UPS输出端至配电箱之间线路。
 
4.吊塔 门禁系统及电动门系统部分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保
1)血透室       7 扇电动门。  
2)ICU          13 扇电动门,30 台吊桥。
3)产房         7 扇电动门, 5 台吊塔 。
4)新生儿病房    1扇电动门,21 台吊桥。
 

(三)维保内容

1)对特殊区域部分所有机械传动部份进行检查调整、保养、维修。
2)对强电部分及其负载设备性能进行全面的检查、调整、维修。
3)对弱电部分检查、调整、维修。
4)对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执行器、仪器仪表、自控系统进行检查、调整、维修。
5)对净化系统区域中的设备和配件,如:风机、风管、风阀、防火阀、连接器、过滤器、水管、水阀、初、中效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减震器、加湿器、静压箱等进行检查、调整、维修。
6)对水管、气管、风管、医用气体管道、蒸汽管道及其附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7)对墙板、墙面、地材、吊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8)UPS主机巡检、配套电池检测、放电试验(1次/半年)与维修。
9)“维克”风冷热泵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10)维保区域系统零星技术服务。
 
(四)维保标准
1.全年对系统内的报修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以院方指定负责人的电话或传真为准。
2.每月现场服务不少于二天,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院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维护维修记录交由院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每月对新风系统部分、负压净化系统(包含热泵系统)进行巡检、维修维护。
4.每月对维保区域内四台UPS应急电源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主机性能检查,对其配套的电池进行冲、放电试验(1次/半年)及其性能检查,出具检测报告。当检测结果显示电池无法满足正常使用时,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电池医院供)。
 
(五)权利与义务
1. 合同期间内,医院有权对中标人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管。当院方经电话或书面致函通知后,中标人仍不进场保养或虽在要求的时间内进场维修,但在维修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维修结果不符合要求,院方有权委托中标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须承担违约金1000元。
2.院方应为中标人进行全面专业保养、服务工作提供配合条件,例如:向中标人及时提供有关故障的信息,必要的工作空间、时间及必要的设施等。院方应正确、合理使用维保区域净化设备、设施。
3.服务中产生的配件费用由院方按实审计结算;中标人对提供的配件(更换配件型号不能随意改变)作质量担保,质量保质期1年(更换安装调试合格起计时,由于院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质量担保之列)。
4.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不继续合作,院方应确保届满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确保院方保养工作已有效开展后方可撤离,对延续期间产生的费用,院方根据实际延续期参照原合同价与中标人进行结算。
5.维保中所使用到的水、电、气,费用由院方承担。
 
(六)考核标准
1.考核由新风系统部分、空调系统部分、UPS应急电源与吊塔及电动门系统部分共同构成,当月考核分 ≥93分为合格。
1)院方总务科及使用科室对照附件1《特殊区域系统维护保修质量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
2)空调系统部分与UPS部分按期巡检,故障及时维修,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到正常使用,扣除当月维保费。全年出现两次,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月度考核分<93分且连续出现3次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全年累计出现3次考核分≤80分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七)维保费支付方式
1.季度结算,乙方提供等额发票。考核分 ≥93分的,甲方全额支付,考核分<93分的,按每下降一分扣除年维保费的1%。

(八)安全责任

1. 维保期间交通工具自备,所有安全责任自负,与院方无涉。
 
 
二、报价及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总价(见附件2)。
(二)材料封装要求

1.提供以下资料并完整封装。

1)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
3)项目总报价表(见附件2);
(三)材料递交要求
1)递交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递交地点:丹阳市教育印刷厂三楼(丹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1-86553123 15189172512。
(四)本项目咨询电话:13626261000

附件:丹阳市人民医院特殊区域净化维保采购项目市场价格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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