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2.服务期:1年。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二、服务内容:
1.根据丹阳市人民医院的日常工作需求,拍摄制作宣传片和动画视频。其中宣传片数量为3个(5分钟/个),动画视频数量为2个(3分钟/个),手绘视频数量为3个(3分钟/个)。
三、技术服务要求
1.符合想要传达的信息,制作精良,画面美观,逻辑合理,能达到优良的传播效果。前期需能够与招标方充分沟通,确定主题,确定主线,撰写宣传片策划方案,包括宣传片整体定位,宣传片的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介绍实景实拍、创意特效等技术手法。说明项目导演、制作等项目组人员组成、项目进度整体计划安排,制作采用的设备、技术与标准。策划案要突出创意,技术设计需要匹配创意需要。根据招标方要求开展论证、修改等工作。摄制环节需撰写分镜头脚本和解说词。脚本应包括镜头号、镜头转换方法及特效、画面内容、解说词和配乐等内容。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剪辑、调色、合成、特效、配首、配乐等后期制作,开提供预审片进行论证修改,直到制成品得到招标人认可。成片后提供免费修改、转压成不同格式,供不同场合使用。
2.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响应并派员到现场时间在2小时内,根据实施部门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调整、修改响应。
3.成品为4K画质。
四、服务费支付方式
1.验收合格,支付视频作品相应款项,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
五、报价要求(见附件1)
1.报总价。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
3.报价明细表的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总价相同。
4.分项报价表内“视频作品”数量与时长均为预估量,采购人对最终数量与时长不作担保,服务费=每分钟价格×时长×实际数量,报价时请酌情考虑。
六、材料递交要求
1.提供以下资料并完整封装。
1)项目总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3)。
2.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递交地点:丹阳市教育印刷厂三楼(丹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联系人:杨先生;
4)联系电话:0511-86553123 ;
5)咨询电话:15262908767。
附件:丹阳市人民医院视频拍摄制作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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