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要素 | 考评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科室 |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0分) |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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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 宣教科 | |||
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 | 办公室 | |||
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 保卫科 | |||
旷工每次扣10分; | 保卫科 | |||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 | 保卫科 |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 相关职能科室 | |||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10分) | 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 | 医疗服务部 | ||
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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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 、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 | 办公室 | |||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0分) |
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 | 办公室 医疗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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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 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 | 保卫科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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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 医疗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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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5分) |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 | 办公室 | ||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5分) |
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 | 办公室 | |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 | 办公室 | |||
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 | 办公室 | |||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 办公室 | |||
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 办公室 | |||
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 医务科 | |||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 | 医务科 | |||
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 医务科 | |||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5分) |
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 医务科 | ||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 | 财务科 | |||
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 医务科 | |||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0分) |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 宣教科 | ||
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 办公室 | |||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0分) |
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 |
科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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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0分) |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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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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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办公室 | ||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 办公室 | |||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 财务科 | |||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医务科 | |||
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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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 医务科 | |||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 医疗服务部 | |||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 办公室 科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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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 办公室 | |||
加分依据 | 全年出满勤的,加5分;出勤率≥95%的,加2分。 | 办公室 | ||
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性活动的,每次加2分,每人全年最多不超过8分。 | 宣教科 医疗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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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卫生对口支援项目,在条件艰苦地区连续工作超过1个月(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3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5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8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5分。 | 医务科 | |||
收到患者及家属或单位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0.5分,每人全年最多加3分。 | 宣教科 | |||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加分依据 |
个人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迹在省级、市级和县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分别加3、2、1分,每人全年最多加5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以加分高的计算,不重复累计。 | 宣教科 | |
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全年最多加10分。 | 办公室 | |||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10分。 | 办公室 | |||
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5分。 | 办公室 | |||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每次加2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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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他人因违反医学保密规定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每次加2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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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的突发事件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2分;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受市政府表彰的,另加5分。 | 医务科 | |||
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本单位表扬的,加5分,受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加10分。 | 办公室 | |||
被市、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加5分;被评为市级劳模的,加10分;省级劳模或全国劳模的,加15分(被评为全市或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分别按设市级或省级劳模加分)。受国家级、省级、市级、辖市区级有关主管部门单项表彰的,分别加8、6、4、2分;同一事迹受多次表彰的,以加分高的计算,不重复累计。 | 办公室 | |||
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获行政部门表彰(市级、省级、全国)分别加5、10、15分。 | 医务科 | |||
在工作中被患者及其家属或其他人员辱骂、殴打,经查实为无辜者,每次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 办公室 | |||
参加市级以上部门各项比赛,在市级获奖的加2分,在省级获奖的加4分。 | 相关职能科室 | |||
扣分依据 | 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每次扣2分。 | 相关职能科室 | ||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扣分依据 | 请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半个月、不足1个月的,扣2分;请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个月、不足3个月的,扣4分;请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扣6分。请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20天、不足30天的,扣4分;请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扣8分;请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0天的,扣12分。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医德医风电子考评。 | 办公室 | |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的,按每半天扣2分计算。 | 保卫科 | |||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1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每次扣1分。 | 保卫科 | |||
上班着装不整洁、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0.5分;不佩戴胸牌上岗的,每次扣0.5分。 | 保卫科 | |||
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2分。 | 医务科 | |||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被投诉或发生争吵的,每次酌情扣2分。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及其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到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每例扣4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6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8分。 | 医疗服务部 | |||
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5分。 | 医务科 | |||
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认定,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2分。 | 医务科 | |||
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认定,不按诊疗规范给病人作检查检验的,每次扣2分。 | 医务科 | |||
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扣2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扣5分。 | 办公室 | |||
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2分;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每次扣3~5分。 | 相关职能科室 | |||
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超范围执业)的,每次扣3~5分。 | 医务科 | |||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扣分依据 | 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认定,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视情节每次扣5~15分,负轻微责任的当事人视情节每次扣3~5分。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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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或虚构病情,为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的,每次扣10分。 | 医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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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视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每次扣5~10分。 | 财务科 | |||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每次扣5~10分。 | 医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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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每次扣5~10分。 | 医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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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每次扣2~4分。 | 医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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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每次扣5~10分。 | 办公室 | |||
一票否决 |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患者反映强烈,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 | 医疗服务部 | ||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 | 财务科 | |||
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认定,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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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并经查实,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办公室 医疗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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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并经查实,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办公室 医疗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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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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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 | 医务科 | |||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 一票否决 |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 医务科 | |
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 医务科 医疗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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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 办公室 | |||
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认定,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 | 医务科 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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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认定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其他情形。 | 办公室 科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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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 (超范围、权限用药) |
1、无适应证用药 | 医务科 | ||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 医务科 | |||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 医务科 | |||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 医务科 | |||
5、不符合抗菌药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越级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 医务科 | |||
合理用药(超剂量、疗程用药) | 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 医务科 | ||
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 医务科 | |||
3、无正当理由超出药物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疗程 | 医务科 | |||
4、明显超出药物的常规使用时间 | 医务科 | |||
5、存在分解处方情况 | 医务科 | |||
合理用药(违规用药造成后果) | 因不合理用药造成后果,经医院讨论确定的 | 医务科 |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 优秀——考评分95分及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考评分80-94分;一般——考评分60 -79分;较差——考评分59分及59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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